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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工程学院(集成电路学院)校内转专业实施办法(暂行)
发布人:赵广香  发布时间:2024-03-27   动态浏览次数:1785

根据《安徽工程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校内转专业办法》(校教字20199号)文件精神,为规范实施校内转专业程序,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此办法。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校内转专业工作的组织领导,学院成立校内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院长、书记

成员:教学副院长、副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校内转专业工作。教学副院长任办公室主任(兼),办公室成员由各系主任及辅导员、教学秘书担任。领导小组负责拟定每学年拟接收转专业学生计划,对申请转专业学生的条件审核,以及考核方式等,具体工作由办公室落实。

二、办理程序

1、根据《安徽工程大学本科学生校内转专业办法》(校教字〔20199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各专业现有人数、办学条件等综合情况,拟定本学年接收转专业学生计划数,同时拟定考核方式,经领导小组审核后上报教务处。

2、办公室对提交校内转专业申请的学生情况进行审核,将审核情况提交领导小组,经领导小组审核后提交教务处。

3、根据考核方式组织申请转入的学生参加考核。

4、依据考核成绩由领导组确定拟接收的学生名单,公示后上报教务处。

三、考核办法

采用“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考核,其中笔试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考核成绩为“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笔试科目:高等数学

考试形式:闭卷

四、录取工作

1、坚持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把质量关。领导小组根据当年考试试卷的难度,结合专业培养要求,分别划定各专业笔试最低分数线。

2、笔试合格的同学,将进入面试环节,其中面试成绩不及格的同学将不能被接收。

3、根据各专业当年转专业计划,按照考核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接收的学生名单。

4、符合《安徽工程大学本科学生校内转专业办法》(校教字〔20199号)文件第三条和第十条规定的情况,在申请人数不大于拟转入专业当年接收学生计划数的情况下,无需参加考核,在对申请条件进行初审后,直接进入拟接收名单;若申请人数大于计划数时,则采用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考核方式进行考核。

5、考核通过的学生,须同意参加学院组织的暑假小学期,补修拟转入专业大一年级已开设的学科或专业基础课,不愿意参加者不予接收。

6、对于拟接收的学生名单将在学院网站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教务处审核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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