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中心、辅导员办公室:
为有效落实“学生中心”,优化过程性管理,逐步完善和提高教学质量,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决定于10月28日~11月8日(第9~10教学周)期间开展期中教学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主要根据以下内容开展期中教学检查。
1.教学档案归档情况(重点检查),包括试卷、毕业设计(论文)、课程设计、实习(实训)报告、实验教学等;
2.个性化培养改革推进情况,包括宣讲、“一生一策”、产业学院、企业冠名班、拔尖创新实验班、校企合作共建课程、学科专业交叉课程、跨学期课程、微专业、辅修专业等;
3.教师教学执行情况,包括课堂管理和课程思政(包括线上及线下)、课程作业布置及批阅讲解、课程课终考核(制卷、存放、运输、评阅及学生考风考纪宣传等方面)、重修课程及下学期教学安排、实习实训、毕业设计(论文)、实验安排等;
4.教师教学能力提升情况,包括新教师助课助教及培训、“金”彩一课、教学竞赛组织和落实等;
5.“双基”建设情况,各学院开展“双基”建设情况自查工作,对于2023年“双基”检查后新设置的基层教学组织和新开设的课程,需有院外专家参与检查验收,相关表格另行发放;
6.学生学习成效及创新能力提升情况,包括本科生导师制、学生学习效果调查员指导、学业警告及学业帮扶落实、转专业、学院创新创业中心建设、各类学科与技能竞赛组织等;
7.其他教学管理情况,包括专业及课程建设、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结题验收、教研活动、招生宣传、相关座谈会等。
二、检查形式
本次检查采取学院自查与学校抽查相结合的形式。
三、相关要求
1.高度重视。各系部(中心)根据通知要求,成立检查组,责任到人,具体落实检查举措。检查过程要有记录、有总结,相关材料作为教学档案保存。
2.问题导向。各系部(中心)坚持检查与指导相结合原则,落实“两进三谈”(即进教室、进实验室、学生座谈、教师座谈、教学管理人员座谈),查摆问题并整改落实。
3.持续改进。本次期中教学检查结束后,各系部要认真总结讨论,并务必于11月13日前将《教研室讨论记录》《学生座谈会记录》(电子版)发送到学院教学办公室张老师处。
电气工程学院(集成电路学院)
2024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