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工程学院(集成电路学院)关于做好2023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及结束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滕敏  发布时间:2023-04-11   动态浏览次数:1526

各系、部、中心、辅导员办公室:

为做好我院2023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及后期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中期检查安排及有关要求

1.检查方式及内容

1)自查

各系部重点检查学生完成进度、质量及过程表现情况,指导教师指导过程力度,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中各环节过程进展情况等。

2)督查

学院重点检查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中各环节执行进度情况等。

2.完成时间

2023423日前。

3.有关要求

1)指导教师应加强指导,参考抽检评议要素对本科毕业设计(论文)严格审查把关,在审查中出现的问题应及时与学生沟通,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增加指导频次,并督促学生修改完善,确保能够按质按期完成。

2)各系部应结合中期检查,排查和掌握学生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的具体情况。

3)专业培养方案中有毕业实习安排的,需充分重视,严格执行,并跟踪毕业实习效果。

二、后期相关工作安排及有关要求

1、后期工作及完成时间

工作安排

完成时间

学生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初稿

55日前

学生提交查重及指导教师审核

58日前

指导教师、评阅老师完成评阅工作

515日前

学院完成小组答辩、大组答辩工作

521日前

答辩成绩录入工作

524日前

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推选及工作总结材料报送工作

615日前

注:各项工作均需要在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中进行,请答辩小组组长在58号之前将具体时间和地点报给学院汇总。

2、有关要求

1)加强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论文撰写指导工作。论文撰写应按照“安徽工程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成果撰写规范”执行。

2)做好毕业设计(论文)查重工作。学生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后,在系统提交查重申请(查重全覆盖,复制比要求不超过30%,每位同学有3次查重机会),指导教师同意查重并由系统出具检测报告。若3次查重后仍然未达到要求,报学院审核后,适当增加查重次数。

3)做好评阅和答辩资格的审查工作

指导教师和评阅教师按照相应的评分标准、抽检评议要素评定毕业设计(论文)的成绩;答辩委员会认真组织对学生答辩资格的审查,凡指导教师评定成绩或评阅教师评定成绩不合格或查重比例超过30%且学院教授委员会裁定不予通过的学生,不得参加答辩。

4)做好答辩工作

各答辩小组根据实际情况,可灵活采取线下答辩、线上答辩,对线上或线下答辩都有困难的同学也可采取材料考核形式(即学院成立考核组,对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及汇报PPT等材料进行综合评定)。应提前做好充分准备,并做好相应记录以及相关资料的存档工作,确保等质同效。

5)做好成绩评定及上报工作

各毕业设计(论文)指导老师完成毕业设计答辩工作后,及时做好答辩成绩录入和上报工作。

6)做好优秀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推荐

根据各答辩小组、系、部的推荐,学院于2023615日前在毕业设计(论文)完成本届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推优工作。

7)做好资料归档工作

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将根据本通知同步设定相关工作时间节点,请各系、部务必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完成相应的工作内容。毕业设计(论文)全部工作完成后,各系部要组织做好相关材料电子版及纸质版归档工作,下学期初将组织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专项检查。

8)其他

因客观原因无法按时参加答辩(或考核)的学生,可由指导教师向学院申请缓答辩;因毕业设计(论文)质量不合格未获答辩资格或毕业设计(论文)大组答辩不合格的学生,经指导教师指导修改后,由学院教授委员会裁定可以参加补答辩,该生方可参加补答辩一次。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缓答辩或补答辩后,仍不符合要求的学生,按结业处理。

特此通知。

                         电气工程学院(集成电路学院)

2023年4月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