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中心、辅导员办公室:
为做好我院2023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及后期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中期检查安排及有关要求
1.检查方式及内容
(1)自查
各系部重点检查学生完成进度、质量及过程表现情况,指导教师指导过程力度,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中各环节过程进展情况等。
(2)督查
学院重点检查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中各环节执行进度情况等。
2.完成时间
2023年4月23日前。
3.有关要求
(1)指导教师应加强指导,参考抽检评议要素对本科毕业设计(论文)严格审查把关,在审查中出现的问题应及时与学生沟通,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增加指导频次,并督促学生修改完善,确保能够按质按期完成。
(2)各系部应结合中期检查,排查和掌握学生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的具体情况。
(3)专业培养方案中有毕业实习安排的,需充分重视,严格执行,并跟踪毕业实习效果。
二、后期相关工作安排及有关要求
1、后期工作及完成时间
工作安排 | 完成时间 |
学生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初稿 | 5月5日前 |
学生提交查重及指导教师审核 | 5月8日前 |
指导教师、评阅老师完成评阅工作 | 5月15日前 |
学院完成小组答辩、大组答辩工作 | 5月21日前 |
答辩成绩录入工作 | 5月24日前 |
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推选及工作总结材料报送工作 | 6月15日前 |
注:各项工作均需要在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中进行,请答辩小组组长在5月8号之前将具体时间和地点报给学院汇总。 |
2、有关要求
(1)加强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论文撰写指导工作。论文撰写应按照“安徽工程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成果撰写规范”执行。
(2)做好毕业设计(论文)查重工作。学生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后,在系统提交查重申请(查重全覆盖,复制比要求不超过30%,每位同学有3次查重机会),指导教师同意查重并由系统出具检测报告。若3次查重后仍然未达到要求,报学院审核后,适当增加查重次数。
(3)做好评阅和答辩资格的审查工作
指导教师和评阅教师按照相应的评分标准、抽检评议要素评定毕业设计(论文)的成绩;答辩委员会认真组织对学生答辩资格的审查,凡指导教师评定成绩或评阅教师评定成绩不合格或查重比例超过30%且学院教授委员会裁定不予通过的学生,不得参加答辩。
(4)做好答辩工作
各答辩小组根据实际情况,可灵活采取线下答辩、线上答辩,对线上或线下答辩都有困难的同学也可采取材料考核形式(即学院成立考核组,对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及汇报PPT等材料进行综合评定)。应提前做好充分准备,并做好相应记录以及相关资料的存档工作,确保等质同效。
(5)做好成绩评定及上报工作
各毕业设计(论文)指导老师完成毕业设计答辩工作后,及时做好答辩成绩录入和上报工作。
(6)做好优秀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推荐
根据各答辩小组、系、部的推荐,学院于2023年6月15日前在毕业设计(论文)完成本届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推优工作。
(7)做好资料归档工作
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将根据本通知同步设定相关工作时间节点,请各系、部务必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完成相应的工作内容。毕业设计(论文)全部工作完成后,各系部要组织做好相关材料电子版及纸质版归档工作,下学期初将组织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专项检查。
(8)其他
因客观原因无法按时参加答辩(或考核)的学生,可由指导教师向学院申请缓答辩;因毕业设计(论文)质量不合格未获答辩资格或毕业设计(论文)大组答辩不合格的学生,经指导教师指导修改后,由学院教授委员会裁定可以参加补答辩,该生方可参加补答辩一次。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缓答辩或补答辩后,仍不符合要求的学生,按结业处理。
特此通知。
电气工程学院(集成电路学院)
2023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