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工程学院关于开展2025~2026学年第1学期期初教学检查的通知
发布人:赵广香  发布时间:2025-08-29   动态浏览次数:10

各系(部、中心)、辅导员办公室:

为持续推进教风学风建设,强化师生责任意识,不断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学院将开展教学检查,检查时间是91日~914日(开学第1-2教学周),请各系部认真做好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教学检查内容

重点根据以下“十查”的内容开展。

1.查教学运行及保障,包括上课教室、教学及实验设施等。

2.查教风,包括任课教师教学准备、教学计划上报、教师调停课、教学安全执行、教师教学能力提升等。

3.查学风,包括学生(含新生)报到、到课率、抬头率等。

4.查个性化人才培养改革落实,包括专业培养方案、教学大纲、新生个性化人才培养宣讲等。

5.查专业建设,包括一流专业和一流课程建设、专业认证推进情况等。

6.查教学任务安排,包括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在职人员承担本科生教学任务落实情况、新进教师“123工程”落实情况、秋季学期补缓考工作进展情况等。

7.查本科生导师落实,包括实施细则制定、指导学生合理安排学习进度、选课、复学学生学业规划等。

8.查教材使用,包括教材选用过程审读记录、马工程教材100%选用及学生自行采购教材到位情况等。

9.查材料归档,包括上学期教学材料、学业警告学生档案归档及规范情况等。

10.查其他相关教学活动开展情况。

二、教学检查方式

采取系部自查和学院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系部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组织检查,学院将组织系部主任、督导组老师对全院教学情况进行检查。

三、教学检查要求

1.高度重视。根据学校通知要求,学院成立专门的期初教学检查工作组,成员包括:教学副院长、各系部主任、院本科教学督导成员、教学秘书、教务员。

2.持续改进。学院召开基层教学组织等教学相关工作会议,做好上学期工作总结和本学期教学安排;坚持检查与整改相结合原则,结合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及专业认证等相关要求,对检查中发现的薄弱环节闭环精准施策,提高实效性和针对性本次期初教学检查结束后,各系部要认真总结,务必于916日前将《教研室讨论记录》和《系部工作计划(含教研活动安排)》电子版发送到教学办公室处。

电气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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