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工程大学本科学生校内转专业暂行办法》(校教字〔2019〕9号)文件精神,为规范实施校内转专业程序,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此办法。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校内转专业工作的组织领导,学院成立校内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院长、书记
成员:教学副院长、副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校内转专业工作。教学副院长任办公室主任(兼),办公室成员由各系主任及辅导员、教学秘书担任。领导小组负责拟定每学年拟接收转专业学生计划,对申请转专业学生的条件审核,以及考核方式等,具体工作由办公室落实。
二、办理程序
1、根据《安徽工程大学本科学生校内转专业暂行办法》(校教字〔2019〕9号)文件要求,在我院各专业总人数的10%以内拟定本学年接收转专业学生计划数,同时拟定考核课程和考核方式,经领导小组审核后上报教务处。
2、办公室对提交校内转专业申请的学生情况进行审核,将审核情况提交领导小组,经领导小组审核后提交相关学院及教务处。
3、根据考核方式组织考核。
4、根据考核成绩提交领导组确定拟转入新专业的学生名单并上报教务处。
三、考试科目与考核方式
考试科目:高等数学
考核方式:笔试(闭卷)
四、名单确定及几点说明
1、坚持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把质量关。领导小组根据当年考试试卷的难度结合专业培养要求,对拟接收转入学生的各专业分别划定笔试最低分数线。
2、符合《安徽工程大学本科学生校内转专业暂行办法》(校教字〔2019〕9号)文件第三条和第十条规定的情况,在申请人数不大于拟转入专业当年接收学生计划数的情况下,无需参加考核,在对申请条件进行初审后,直接进入拟录取名单;若申请人数大于计划数时,则采用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考核方式进行考核。
3、拟转入新专业的学生名单按达线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
五、本办法自2020年起试行,原《电气工程学院校内转专业实施办法(试行)》(电气教字[2019]7号)废止,未尽事宜由电气工程学院负责解释。
电气工程学院
2020年6月22日